供水宣传资料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8日

一、老用户申请改造“一户一表”的安装条件
   老用户报装“一户一表”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不存在欠费或其他违章用水行为。有欠费的须交清欠费,有违章用水行为须处理完毕后,方能报装;二是以单元结算总表为单位,集体报装;三是水压正常。
二、水表强制检定周期及轮换周期时间
   根据最新相关检定规程,各种计量装置检定及轮换周期如下:
   标称口径50mm以上的水表检定周期为2年,小于或等于50mm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25mm以下使用期限为6年,25~50mm使用期限为4年。
三、城市供水压力的国家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8年8月20日联合发布,1999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之规定:城市配水管网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所需的最小水头。
四、高楼层城市供水压力无法满足,对供水压力如何解决?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条文说明3.0.9条规定:单独的高层建筑或在高地上的个别建筑,其要求的服务水头可设局部加压装置来解决,不宜作为城镇给水系统的控制条件。同时根据大中城市对高楼层和地面高层过高导致城市供水压力不足的,都必须采取无负压二次供水。对供水压力不足的用户,应由业主自行增设无负压设施,对无负压二次供水设施的采购、安装必须到我司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方予并网供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关问题可到我司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2983492。
五、居民住宅区的庭院消防和单元消防应由谁负责维修,产生的消防水费由谁负责解交?
   根据《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设计建设室外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设施。成片开发的居民住宅区内部的室外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其他单位内部的室外消防供水设施,由本单位或者业主负责建设。室外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由业主、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业主、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保证防火间距和消防扑救面的有效使用。”因此,居民住宅区的庭院消防和单元消防应由使用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产生的消防水费应由使用单位、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交。
六、室内水管震动、噪声的一般原因
   居民室内用水管有时会发生震动,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发生震动产生噪声的原因实际上很复杂,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高层建筑内的减压阀失灵,用水管内压力过高。
   (二)地区水压间接性过高,造成室内用水管间接性震动。
   (三)室内管改装时,管道走向不合理,敷设在天花板或高位的用水管内积有空气。
   (四)抽水马桶闸门漏水、空气从抽水马桶进入用水管道。
   (五)管道内积聚空气,水压变化时引起震动,传入室内管道。
   (六)室外进水管漏水,当室内突然大量用水,造成室外进入管瞬时负压,空气随水流进入室内管并积聚。
七、家中漏水的自检和处理方法?
   家中漏水自检方法主要有两步:一,把家里所有用水器具的阀门关闭,观察水表是否行走,出现行走就可能存在漏水;二,可往马桶的水池里滴几滴墨水,再仔细观察是否有水漏出。家里出现漏水后如何处理?第一、更换漏水阀门或管道;第二、更换漏水器具;第三、也可致电所在物业公司或供水营业所要求帮助检查和修复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