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政策

明 白 纸

一、覆盖人群

供区内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简称两保户)。

二、执行标准

每户每月享受15度免费用电基数(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进行电量减免)的优惠政策,采取即征即返方式从当月用电量中直接减免(月用电量超过15度电的按15度电减免,不足15度电的按实际用电量减免)。

三、办理流程

根据相关要求,由用电户提供需执行免费用电基数政策的两保户家庭名单、户主身份证号及其低保五保卡号(集中供养的五保户除外)、用电地址和实际用电户名、户号以及往月电费发票等信息,到属地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确认;各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将依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两保户认定名册,经核对无误的及时录入电力事业部营销收费系统,次月开始执行两保户电费减免政策,直至被取消资格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四、执行依据

依照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今后上级行政机关有新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个用电户家庭中有多名两保户成员的视为一户;用电户名称与两保户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两保户家庭有两处及以上居住地址的,由两保户自行选定一处住址的用电户享受该免费用电基数政策;合表用户下的两保户家庭分表用户,由两保户向其合表缴费主体办理委托手续并签字确认每月用电量,作为合表缴费主体扣除减免电费金额的依据。

六、咨询办理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电力事业部,服务热线:9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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